来源:蠡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17:12:42 阅读量:1647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蠡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
刚才,县委书记史来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我县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谋了布局、深做了部署、绘就了蓝图。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县监察委成立、纪检监察融合发力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保定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执纪、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本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坚守政治站位,“两个维护”贯穿始终。县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加强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年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34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坚决落实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任前廉政把关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全年进行廉政谈话107人(次),25名科级干部就个人重要事项进行了备案、报告;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1人(次),有效防止“带病上岗”“带病评先”。对2290名农村“两委”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派人列席了67个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针对组织处理的85名干部,监督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一一作出了说明,提出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要求,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一年来,我们坚持深度融合,改革效能持续释放。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组织、编办、检察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2018年2月4日,我们高标准完成了蠡县监察委组建、挂牌,按要求完成了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与县纪委合署办公,不断优化内设机构、完善工作程序、推动纪法衔接、实现纪法贯通,大胆尝试使用了谈话、讯问、查询、调证、扣押、勘验、辨认、留置等监察调查手段,全年接受指定管辖15件15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建立了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制度,推行了乡镇联查联建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内生动力,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一年来,我们深化政治巡察,巡视巡察整改落地有声。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蠡县巡察机构设“一办四组”共16个编制,人员、编制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蠡县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蠡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蠡县巡察工作流程(试行)》、《蠡县县委巡察办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开展巡察工作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权限和保障措施等。2018年聚焦1+N重点工作,共对22个单位启动了县委巡察,发现反馈三大问题124个,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牵头承办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68项反馈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2件,已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4件,办结4件,转办2件,正在调查8件。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涉及4个方面28项30个具体任务进行了全面整改回头看,确保了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年来,我们唱响廉政“好声音”,倡廉教育深入人心。坚持分类施教,以经常性纪律教育筑牢底线。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廉洁家风进万家”活动,组织全县90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学党纪、懂法规”网上竞答活动;建立了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蠡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对上级政策精神进行解读、宣传引领。弘扬“高蠡暴动”革命精神,深挖《红旗谱》红色文化底蕴,积极建设梁斌黄胄纪念馆、“红旗谱”小镇、张村营革命烈士陵园等省、市廉政教育基地。以纪律规矩、履职尽责为切入点,在农村开展了廉政教育下乡活动,对232村的1643名“两委”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在教育系统启动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在社会上,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传播《宪法》《监察法》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了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发生在蠡县的8起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学习了《忏悔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年来,我们擦亮作风名片,正风肃纪稳步推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紧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开展了“一桌餐”、购物卡、名贵节礼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隐形“四风”、形式主义等方面常态化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类明察暗访30余(次),发现核查问题线索32件,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通报批评2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1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年来,我们深化专项治理,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坚持“一案三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年核查问题线索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先后查办了陈冲恶势力团伙案;受市监委指定,参与查办了容城县“丁氏家族”案;配合高阳县纪委查办了林堡乡东营村“崔氏家族”案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失职失责甚至职务犯罪问题。扎实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新发现问题线索75条、整改75条,追责问责153人。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核查复查问题线索26件,相关人员主动上缴违纪资金37165.16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共对19名工作不力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有力保障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年来,我们“高擎”惩腐利剑,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行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91件(次),同比增长20%;共处置问题线索327件,同比增长56%;其中立案197件,同比增长4.8%;结案191件,同比增长5.5%;处分304人(其中乡科级53人),给予党纪处分258人、政务处分56人,双重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779人次,分别占比60.4%、36.4%、2.4%、0.8%;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470人次,同比增长了82.9%;第二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83人次,同比增长了17.3%,监督执纪工作更加精准科学,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和保定市人大领导的肯定。
一年来,我们夯基固本练兵,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依托“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作风建设提升月”、“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季”等活动,在坚持集中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开通了“早读课堂”“夜校直通车”“业务大讲堂”“实战训练营”,利用微信群、纪检监察公众号、电子书、短信息等媒介,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履职本领。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规矩规范,签订了《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承诺书,内立规矩、外树形象,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禁而未绝;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繁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干部使用监督、审查、调查手段不够娴熟,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监督体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建设新时代“实力活力魅力”新蠡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学深悟透。始终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第一要务,从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做起,从纪检监察机关做起,结合职责使命、结合工作反复学习、深化理解,持之以恒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上。
坚持务实戒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融入到“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管理制度,深入挖掘蠡县红色教育资源,依托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号、电子网络平台等,加强教育培训,推动知行合一。
坚持深化整改。突出问题导向,主动与中央、省市纪委对标对表,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镜画像”找差距、“量体裁衣”促整改、建章立制抓长远。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督促其整改提升,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整治“七个有之” []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全面、彻底的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流毒;坚持以案为鉴,结合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表现,重点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载体,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行动不彻底问题,彻底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模范机关。加强窗口单位和基层单位作风纪律建设,盯紧“四风”问题和基层微腐败新动向新表现,切实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管党治党体制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保护”担当、负责、作为的干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炒作、造谣中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强化精准问责,细化完善《问责实施办法》,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过多过滥出现复杂化、倾向化、片面化。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健全“两为主”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处分执行等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谈话制度,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做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监督,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严格规范使用监委调查措施,确保依纪依法办案。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赋予监察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加强对县属企业、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四)强化监督职责,突出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调整和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涉事、涉人、涉权,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极易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和多发易发腐败问题,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改革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加强对招投标、事业单位招聘在编人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事项的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检查,通过全过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化风成俗。特别要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率高、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或超越审批时限逗留等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专项抽查核实,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
改进监督方式。研究制定强化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探索实行“家访”制度,督促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提升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精准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深化包联制度。继续完善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监督机制,强化下沉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提出建议,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五)坚持深化巡察和整改落实并重,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政治巡察。深入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规划,全年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0%。探索推动巡察工作向农村延伸。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凝聚巡察合力。研究制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具体措施,建立县级巡察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县委巡察办职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在市委巡察办统筹下,探索开展“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增强巡察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强整改的日常监督,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靶向治疗、精准处置线索。针对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不降反升的形势,引导和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坚持实名举报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对匿名举报的降低调子、降低热度,妥善处置问题线索。积极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一般、情节轻微、如实说明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提高办结效率。
关注典型问题、严查重大案件。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力争查处一批有震慑性的、根源性的、典型性的案件。
强化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多措并举防范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问题,确保办案“零事故”。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线索“排查会”和案件“会审会”制度,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准确定性量纪。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发挥治本作用、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警示教育,对重大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相关部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将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延伸至处分落实的各个环节,增强警示教育的直观性和感染力。
(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强化问责,为全县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提供纪律保障。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上级惠民实事落实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5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
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化“一案三查”,加大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一体化办案力度,原则上实行异地办理,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处理。各乡镇党委和纪委要积极主动办案,重点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基层干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找准阻碍干扰经济发展瓶颈问题,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健康的政商环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把握分寸、守住底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坚持“讲”字为首。牢记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带头讲政治,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要坚持“学”字为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精神,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创新学习载体,加强对政策法规解读。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办大讲堂等活动,力争培养一批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
要坚持“实”字为本。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带头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不断增强奉献精神、担当精神。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讲奉献、讲牺牲、勇担当、出实绩的干部凸显出来,给他们提供岗位,让他们接受锻炼,坚决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激发干部积极性,树立“有为方能有位”的鲜明导向。要加大遴选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
要坚持“严”字为纲。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牢固树立程序意识、标准意识,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按标准办事。严格审核把关,逐层签字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三严禁”,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召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新蠡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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